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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百多岁的银杏受伤 |
| 发布日期:2008-8-27 浏览次数: 18423 |
工地就在树林中间施工
昨日上午,缙云山楠木园附近。护林员尹代久巡山时发现,一棵古银杏出现异常状况——碎石、建筑垃圾包围树根不说,树身上还有两处砍斫痕迹,断面很整齐,足有成人手臂粗细。被砍下的枝桠丢在地上,叶片已经枯萎。
资料表明,这棵银杏超过400岁,高27米,胸围3.52米,树冠达20米,系国家一级古树名木。
相距古银杏不到1米的地方,有一在建工地。记者现场见到,不时有人将废弃的木块、碎石随意丢到古银杏边上。
“这对古树的危害相当大。因为古树生命力没有那么旺盛,受到损伤后,修复能力较弱,容易加速衰退。”保护区植物专家邓先保称。
受伤的并不只是这一棵树。“至少有15棵珍贵乔木在施工中损毁。”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昨日统计。被损毁的树木包括银杏、桂花树、无患子、柳杉、雅安琼楠、马褂木,树龄数十年到数百年不等。它们中,有的被条石团团围住,树身可见明显伤痕;有的根系被挖出,裸露在外;还有的被人挪了地方,专家现场勘察的意见是存活率不高——天干难移是一个方面,关键是,坑浅,树身都是歪着的。
最惨的是楠木园边上那排高大的“树墙”——树根长在墙上,几十年相伴相生,成为缙云一景。不过如今美景不再。4棵长在墙上的大树东倒西歪,枝叶枯萎过半。“几天前,施工人员将墙推倒,树也倒了,”亲眼目睹这一幕的市民吴润福称。
“我们多次通知施工方负责人接受调查,但工人总是推说老板不在,甚至拒绝透露施工单位名称。”缙云山自然保护区人士称,建设部关于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,“即使因特殊需要修剪、移植,也必须报批,但目前管理部门没收到任何申请。”
根据刑法第344条,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采伐、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据悉,目前缙云山森林警察支队已介入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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